大庆市奖励3名提供涉疫情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
时间:2020-07-03
来源:中国长安网
录入:刘慧媛
审核:赵亮
3月16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开奖励3名提供涉疫情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奖金共1万元。当天,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稳定组召开全市涉疫情违法犯罪打击工作暨线索举报兑现奖励新闻发布会,奖励犯罪线索举报人,并通报全市政法系统疫情防控期间严惩涉疫情违法犯罪阶段性战果。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经市公安机关侦办、市公安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实、市见义勇为专家评审团同意,对提供喇嘛甸公安分局办理的销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奖励奖金4000元;对提供萨尔图公安分局办理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线索的举报人奖励奖金3000元;对提供萨尔图公安分局办理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线索的举报人奖励奖金3000元。
“按照疫情期间不聚集的要求,考虑到保护举报人个人隐私,奖金将于新闻发布会后颁发给3名举报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稳定组成员、市综治办副主任徐明说。
新闻发布会上,大庆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先后通报严惩涉疫情违法犯罪阶段性战果。
疫情发生后,大庆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广辟线索来源,着力强化管控,全面动员各方力量资源,精准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秩序有序稳定。截至3月12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击处理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899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1323人。破获涉疫情刑事案件40起、查处28人;破获涉疫情行政案件859起,查处1295人、处罚企业3家。查处发布网络谣言人员160起160人;查处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案件597起733人;查处涉疫情诈骗行政案件16起6人;查处赌博行政案件83起396人;查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物业企业4家。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前介入、提升打击质效,捕诉一体快速反应、及时打击犯罪,协同高效办案、增强打击合力,对各类涉疫情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了严厉打击。2月3日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21件23人,其中诈骗2件2人,妨害公务1件1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在3起提起公诉案件中,有2起实现了当日受案、当日批捕、当日起诉。
大庆市人民法院坚决做到提高政治站位、依法惩处涉疫情犯罪、加强协作配合、开展法治宣传的“四个坚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罚、保障功能,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9类36种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立案并审结涉疫情犯罪案件3件,包括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快审快结王某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高新区人民法院从严惩处李某某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