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
配合办公室,开启检警协作配合新模式
时间:2022-03-01
来源: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姚婧
编辑:王秋懿
录入:王秋懿
审核:薛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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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和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加强检警双方在刑事侦查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中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3月1日,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与大庆市公安局油田分局、大庆市公安局红岗分局、大庆市公安局八百垧分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三个分局正式挂牌启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少禹,大庆市公安局油田分局局长王宏伟、大庆市公安局红岗分局局长邹玉峰,大庆市公安局八百垧分局局长关健等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结束后,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与三个分局共同会签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施办法》,参观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中心,并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交换了双方的意见。双方一致认为,要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依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办公流程,围绕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精准发力,提高案件质量、监督质效、检警协作效能,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施办法》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充分发挥效用。公检两家要共同把关、共同抗压、共同提升,构建新型良性互动的合作体系,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

下一步,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与辖区内公安机关细化与各自业务部门工作协调的措施,共同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施办法》落地落细,保障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充分有效发挥作用,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岗”和“法治红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