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地
时间:2022-11-18
来源: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丽媛
编辑:王秋懿
录入:王秋懿
审核:薛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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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把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的有力抓手,强化学习自觉,深挖问题靶标,严格整治震慑,着力引导检察干警从“要我填”到“我要填”转变,全力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地。
一、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检察人员防腐拒变的“铠甲”“防火墙”,检察干警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
重视理论学习教育
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全院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办法》深入学习,明确填报的目的、人员范围、填报内容和类型。

(二)
学习人员覆盖全面
分别召开党组会、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在传达学习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会议中,逐级进行理论学习,确保干警学习范围全覆盖,对“三个规定”进行传达学习。

(三)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院领导“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带头引领积极填报“三个规定”,自年初以来我院干警填报重大事项38件,其中,党组成员填报14件,占总体比例的36.8%,发挥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作用。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
二、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
推动落实“三个规定”不断往心里走、往实里走,需要不断深化责任意识、加强廉政警示教育。
(一)执行落实责任清单。将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内容纳入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清单,构建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院领导以上率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61份。
(二)丰富廉政教育载体。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制作党风廉政教育知识小视频《守清廉 明公私 严纪律》,引导检察干警将勤廉建设刻在心中,做到纪律上零误差,不断增强检察干警政治自觉。
(三)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开展“红检•倡廉”活动6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等规章制度,切实筑牢“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放大“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将“极少数”活教材呈现到“大多数”面前,让警示教育真正触及灵魂,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上下功夫,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
(一)丰富学习宣传内容。做到政策宣讲全覆盖、无死角,将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检察干警,将“三个规定”学习内容融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与党支部“三会一课”,切实增强检察干警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多种宣传相互结合。实现传统宣传与现代化多媒体宣传的有机结合,线下采取宣传板、宣传海报以及会议形式进行宣传,线上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学习。
(三)创新线上学习平台。创新《红检·开讲啦》微课平台,制作《“三个规定”告诉你,打招呼求关照绝非小case》视频进行新媒体宣传讲解;制作“三个规定”微动漫《红检普法之对说情打招呼说“不”!》,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提升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可度,增进干警对法律的精进度。多举措使“三个规定”的宣传举目可见、触手可及、侧耳可听、网上可览。
四、制定长效机制,加强成果转化。
坚持重点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把“当下治”和“长久治”相统一。
(一)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止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及干警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并进行如实记录的相关规定》等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检察干警行为,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落实。
(二)做好日常填报监督。加强对填报“三个规定”情况的监督,每月20日定期提醒办案人员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凡遇到打听案情、干预司法情况的,必须登记填报“全程留痕”;落实定期报告机制,推动区检察院向上级检察院报告“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保障制度执行,确保司法权规范运行。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将“三个规定”每季度填报情况在门户网站与公众号平台向社会公开,坚决刹住干预司法、说情打招呼的歪风,切实增强检察干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