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二季度执行
时间:2022-07-05
来源: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丽媛
编辑:王秋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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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薛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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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
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红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经统计,红岗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二季度共主动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9件,其中,党组成员5件,第一检察部1件,第二检察部3件。
下一步,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多措并举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深落细,切实增强全院干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促进“三个规定”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