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云听证 公正保效率——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对五
时间:2022-11-17
来源: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石妍
编辑:王秋懿
录入:王秋懿
审核:薛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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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当事人负担,配合疫情防控需要,11月15日,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对任某某交通肇事案等5件案件举行线上公开听证会,邀请了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员以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参加,切实将评议案件和释法说理有效衔接,并贯穿于司法办案的全过程。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少禹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从涉案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黑龙江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行使不起诉决定权的指导意见等方面详细阐述了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各犯罪嫌疑人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均表示认罪认罚,同时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拟作不起诉决定。
随后,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陈述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悟,并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遵纪守法,侦查机关办案人表示对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没有异议。
听证员们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时,更要让轻微犯罪的涉案人能够更好的回归社会,要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这样才更符合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
与会的部分人民监督员参会后表示,近年来,红岗区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的社会关切,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温度。该院牢固树立“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充分运用公开听证的形式,拓宽“听民意、集民智”的渠道,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切实提升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充分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加速器”,以更主动的担当,更扎实的作为“解民忧、暖民心”,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此次公开听证会是该院贯彻落实最高检全面推开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工作要求的具体落实,是促进工作创新的有益尝试,也是该院公开听证工作“能公开尽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使检察工作接地气、听民声,让办案过程变成释法说理、法治教育的过程,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开公正的平台,让案情更清楚、证据更明白、处理更透彻。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听证会组织有序得当、程序规范,该院提出轻罪不起诉的意见合法、合理,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案件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彰显了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