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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案子,真不了”

时间:2021-09-08

来源: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晶、赵伟亮

编辑:王秋懿

录入:王秋懿

审核: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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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套路贷”犯罪引发的新型虚假诉讼时有发生,其不仅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妨害司法秩序。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刑民协作,彻底摧毁和瓦解“套路贷“非法分子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取得良好的办案综合效果。”该院副检察长王飞这样说道。
 
 
   9月7日,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召开杜某某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件听证会,就民间借贷纠纷领域高发的“套路贷”案件证据情况、法律适用等听取听证员意见,同时听取当事人陈述以及对其释法说理,最后全体听证员一致同意向红岗区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启动案件再审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直通车
 
   杜某某,男,47岁,系大庆油田职工。其开设一家贷款公司从事放贷业务。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 “行业规矩”为由,诱使赵某某等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提前借款时间,形成虚假债权债务纠纷,并借助诉讼手段,指使陈某某作为虚假原告对虚假债务纠纷进行确权,部分借款人更是在诉讼结束后才实际得到杜某某给付的借款。杜某某、陈某某待法院作出调解书后强制执行借款人工资。


六个监督重点
 

 

01

 

原告为虚假原告,与被告互不相识

02

 

借条时间提前

03

 

庭审过程相互配合

04

 

部分案件诉讼后才实际获得借款

05

 

合法手段实现非法目的

06

 

被告大多为油田公司职工

 
 
 2018年以来,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以“精准摸排、精准引导、精准研判、精准跟进”为抓手,加大民事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全面提升监督质量,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目前,已向大庆市红岗区法院提起再审检察建议69件,法院再审采纳率达到100%。经验材料《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强化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在最高检网站刊发做经验交流,现红岗检察院已对该类监督案件形成办案指引,日常工作形成五种模式。

五种工作模式

01

对因涉“套路贷”等诈骗犯罪背后虚假诉讼行为导致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错误的,在刑事部门起诉涉“套路贷”等虚假诉讼、诈骗犯罪。

02

刑事部门第一时间向民事部门移交案件卷宗及线索,由民事部门着手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推动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依法予以纠正。

03

法院启动再审审理后,对再审结果错误的,检察机关跟进监督,重新纠正直至裁判结果正确。

04

“一案三查”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外,同时审查审判程序违法、执行程序违法情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

05

与公安机关、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在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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