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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范围

时间:2017-11-01

来源:未知

录入:黑龙江省大庆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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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反映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

(三)反映侦查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四)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五)反映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等机关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六)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

(八)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九)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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