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岗区人民检察院:落实传学讲学机制 锤炼队伍履职本领
时间:2025-04-01
来源:本站
作者:唐祖平 张钦
编辑:申召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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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薛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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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第1期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班,特别是聆听最高检、最高法、生态环境部专家授课以及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培育经验介绍,为今后打造和夯实我院‘益护油城’公益诉讼品牌提供了新思路……”近日,红岗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一级检察官杨洪敏结合赴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心得,为该院全体干警进行“传导式”授课。

据悉,近年来,红岗区检察院深入落实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传学讲学、以传促行”培训机制,抓实抓牢赴外培训后“半篇文章”,持续扩大培训覆盖面,发挥业务骨干在政治素养、法学理论、业务实践等方面的特殊优势,围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文化建设等“四大建设”,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授课,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共享。先后集中举办6期“红检·荐学”传学讲学活动,8名外出培训干警围绕典型案例培育、品牌亮点创建、理论调研深化等主题开展授课研讨,着力破僵局、转理念,高质效实现学习资源互通共享最大化、最优化。

“外出培训是收获,回院分享是升华。通过把培训中学到的新知识、新理念结合本院业务实际,制作成讲义、PPT,大家共同学习,检验了成果、了解了不足、锻炼了能力,我认为很有必要。”“从学员转化为教员,才深知知识储备不足、理念更新乏力,更加珍惜培训的机会,需要及时把学到的先进经验、办案理念和大家一起分享,共同思考进步。”授课干警吴超、宋雅鑫谈了自己的体会。

“虽然没有到现场参加培训,但是通过传学现场听讲,参考参训人员带回来的PPT和讲义,为工作开展打开了新思路。”在场参训干警认为以讲促学是大家交流学习、提升素能的重要契机。

“传学讲学活动为年轻干警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平台,是立足检察本职解疑释惑有效途径,在锻炼和提升干警综合能力的同时,更为极致办案赋能,可谓一举多得。”红岗区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少禹表示。下一步,该院将以“高质效办案监督年”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传学讲学活动,进一步将传导式培训理念与领导干部上讲台、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有机融合,着力强化全体检察人员的学习自觉和传学责任,释放检察培训最大效能,形成最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