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岗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葛少禹在红岗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19
来源: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孙晓莉
编辑:王秋懿
录入:王秋懿
审核:薛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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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红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红岗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葛少禹向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指出,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稳进”、深化“落实”、持续“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呈现新气象,获得新发展。

观今宜鉴远。
报告回顾了过去五年的工作业绩
过去五年里,红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48件82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31件1420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办理涉恶案件2件14人,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2件21人,调解案件20件。依托“一厅三中心”,接访群众227人、收到群众来信12件、接听群众来电17次,回复率达100%,连续多年保持涉检进京上访零记录。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院领导办理案件579件、列席审委会60次。深化运用“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对办案活动全程、同步、动态监督,评查案件405件,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86个。灵活运用“三远一网”系统高效助力办案,远程提审93件210人次,远程庭审12件28人次,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12份。
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被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授予“突出集体”称号;办理的全市首例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成功追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97万余元,在全市率先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形成“护薪”合力,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在全市率先推动刑事案件检察环节第三方参与调解机制,探索“纵横联动、内外协作”的“调救结合”工作模式,调解案件20件,工作经验被高检院转发;办理虚假诉讼案件69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数占全市总数的57.5%,位列全市第一,采纳率达100%,对“假官司”“套路贷”形成有效震慑,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简报转发;在办理职务犯罪过程中针对违法犯罪隐患、管理监督漏洞等问题提出消除隐患、防控风险、完善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创新开设“剧本杀”“沉浸式”普法课堂,工作经验被省院、市院、团市委、市青联、市妇联关注并推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人大专题汇报检察工作11次,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13次,公开听证案件66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共计4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无古不成今。
报告展望了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以新坐标融入区域发展大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思想深处增强对服务大局理念的认同感,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想党委之所想、为人民之所需,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为着力点,切实让企业在司法活动中感到产权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为红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的检察服务。
二、推进平安建设,以新动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紧扣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要求,创新完善平安红岗建设协调机制,提升新时代平安建设水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动长效常治。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对履职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整改落实。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执法司法联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分层分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注重培基固本,以新作为履行“四大检察”职能。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树立效果引导监督理念,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大力发扬“求极致”的精神,稳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持续优化“案-件比”管理指标,做好刑事执行检察上狠下工作,提升刑事检察监督品质。在坚持专项引领、加大办案力度、提升监督品质上狠下功夫,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品质。
四、践行司法为民,以新引擎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网络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犯罪,保持打击力度不减。加强食药环资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探索办理公共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损害公益案件。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把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与帮教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代表委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 锤炼过硬队伍,以新优势提增检察发展动力。
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筑牢干警思想防线;围绕高素质专业化要求,全面提升干警履职能力。持续完善考核体系,用好“指挥棒”,增强内在驱动力。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报告还强调,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运用党的历史百年发展经验,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和市检察院具体工作安排部署上来,以新坐标引领新作为,以新动能培育新优势,强化积极检察和担当作为,积极服务振兴发展,以检察新作为阔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贡献检察力量。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报告的最后,该院代理检察长葛少禹斩钉截铁地表示,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为红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全面建成幸福新红岗、护航“三个城市”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