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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 共同守护人民

时间:2022-05-24

来源: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肖男

编辑:王秋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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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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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岗区检察院检察官在看到我向人大提交的《关于马葫芦井盖维护的建议》提案后,邀请我参与了公益诉讼窨井盖“回头看”专项行动。井盖儿虽小,但真正让我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为老百姓办了件大实事!”杏南街道怡园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红岗区人大代表孟令华说道。

一份人大提案 一起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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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红岗区检察院针对窨井盖缺失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了该院首份“四号检察建议”。时隔一年,该院针对人大代表孟令华的提案开展了窨井盖“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其提案中反映的杏南街道窨井盖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杏南街道所辖的红杏社区、怡园社区和天星社区存在问题窨井盖十余处,这些问题窨井盖有的张着“血盆大口”,有的被“偷梁换柱”,真实演绎了什么是“步步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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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红岗区检察院将窨井盖缺失破损案件的听证会地点选在了公益损害所在地杏南街道,通过“身临其境”的方式让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群众代表、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机关代表能够更直观地了解公益损害问题及整改情况,便于参会人员就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整改效果、窨井盖的日后长效监管维护等提出更具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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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孟令华:“此次我参与了红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于杏南街道窨井盖公共安全类案件的办理,检察机关通过走访群众、实地踏查等方式对杏南街道的窨井盖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我是基于人大代表和社区主任的这份职责,着眼城市基层治理,从细微之处切中了社会痛点。个别群众为了取水、存菜而私自打开窨井盖,此种行为具有较大安全隐患,建议窨井盖的产权单位能够落实主体责任,物业单位安排保洁人员定期检查窨井盖运行情况,出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及时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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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南街道代表王剑:“为了百姓的平安出行,检察机关多次深入杏南街道调查取证,仔细摸排了杏南街道120余栋居民楼的窨井盖情况,协同行政机关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问题窨井盖进行了维修整改,并且将听证会搬到了杏南街道,通过边看边听边讨论的形式“回头看”。窨井盖虽小,但对老百姓来说却是大民生问题,检察机关的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为老百姓解决了平安出行问题,这是一件实实在在的民生实事,切实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温情和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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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代表王若峰:“窨井盖虽小,但其吃人、伤人的新闻却屡屡被报道,究其原因,与产权单位责任心不强、维护监管不到位有关,建议监管单位能够深入基层调查走访,为百姓从细处解决实际问题。杏南街道属于老旧小区,应当落实物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建议设置窨井盖监督员,增设人防、技防手段,由监管部门与街道、物业签署责任状,窨井盖一旦出现问题,可以通过降低物业企业信用等级的手段促进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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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代表张贺然:“杏南街道的问题窨井盖涉及产权单位较多,而且窨井盖使用年份、材质的不同,运行的实际效果也不尽相同,为我们平日的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检察机关连续两年将监督重点放在窨井盖上,也侧面反映出了它的重要性。此次我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已及时对问题窨井盖进行了修复,今后我们将加强和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的沟通协作,加强城区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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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井盖、大民生”

 

听证会的最后,分管公益诉讼的副检察长王飞表示:“窨井盖与我们生活在这座城市的高楼大厦一样,都是我们区域发展好坏的一面镜子。当前窨井盖监管维护的困境、威胁群众安危的险境,都值得我们反省。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社区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要及时感知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一件一件加以解决。’希望行政机关将监管的重心和力量放在街道和社区上,这里才是服务基层群众的主阵地,只有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衣食住行等民生问题,才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希望街道、社区与行政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参与城市基层治理工作,将群众利益作为根本点和出发点,深刻把握习总书记提出的‘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论断,努力为群众创造宜居、宜乐的良好环境。”

 

公益诉讼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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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8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窨井盖破损或者有其它公益损害情形,可向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提供线索:0459-52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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