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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大数据赋能” 助力公益诉讼

新领域案件办理

时间:2022-08-15

来源: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肖男

编辑:王秋懿

录入:王秋懿

审核: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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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传统的公益诉讼监督办案中,线索发现难、监督工作碎片化、监督质效不明显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困扰着检察官,但随着大数据技术在检察办案实践中的深化运用,数字赋能检察监督的作用日益凸显。通过个案的“试金石”,利用大数据碰撞、关联分析、比对穿透等方式,发现、拓展检察监督领域,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类案监督到系统治理的监督路径。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在大数据信息运用上先试先行,利用“数字引擎”释放的法律监督新动能助力该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进入了“快车道”。
 
数据云监督,让案件线索“主动敲门”
 
   今年3月,该院按照市检察院部署的“守护身边安全”专项工作要求,将监督点锁定为辖区保安员行业规范治理,利用与公安机关建立的“云监督”平台提取与保安员相关的案件线索。经过一番要素筛查、关联分析,一条有关“保安员王某某利用巡逻之机窃取卖场手机”的案件信息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原来早在2017年,大庆大商百货大楼有限公司红岗超市的保安员王某某趁夜班巡逻之机在手机卖场盗窃手机一部,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利用‘云监督’平台辅助排查监督线索,最大程度激发了‘数据’对法律监督工作的层叠和倍增作用,让监督线索发现难、单一化、分散性等问题有了新的突破口。”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人王飞表示,该院信息化领导小组为保安员行业规范治理专项研发了治安管理类检察办案模型,由此逐步探索“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
 
 
数字赋能,让大数据“自己说话”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联合对该案进行调查,因辖区的保安从业人员、保安服务单位、保安公司、劳务派遣单位等数量较大,利用传统的调查方式难以将证据收集调查全面,专班主动对接公安机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了解保安员从业审核报批流程,研究数据收集、比对及运算的核心要素,根据收集的保安员个人信息、劳务派遣单位备案信息,结合从公安机关等单位获取的登记信息,设计出新领域社会治安类保安员资质公益诉讼监督模型,通过增加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数据接口,推进数据共享。
 
   根据行业类别、职业种类等设定筛选要素,在300余条信息记录中筛选出异常信息100余条,将筛选出的保安员数据信息与登记信息进行比对,交叉去重,共筛选出83条未登记保安员信息数据。
 
   对筛选出的83条异常数据与法院审判系统、公安平台、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技能人才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再次筛查、比对,最终确定曾被行政处罚保安从业人员6名、被刑事处罚保安从业人员1名、伪造保安员资格证人员6名。
 
 
内部“深度融合”,外部“破壁搭桥”
 
   该院注重刑事诉讼全流程线索挖掘意识,健全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模型的智能化、普适性办案优势,公益诉讼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的一体化推进,根据该院制定的“办案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监督措施联动”机制,利用大数据筛选出的6件伪造保安员资格证的刑事犯罪线索被移送刑检部门,并由刑检部门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利用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云监督”平台对立案监督案件实时流程监控、全程跟踪、动态监督,将伪造保安员资格证书的刑事案件成功破获。

   该案反映了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探索完善“三位一体”特色公益保护及大数据赋能增效,利用大数据资源池,积极挖掘数据应用场景,不断强化数据资源深度应用、智慧应用,以个案精准监督推动保安行业的整体治理,督促公安机关提升执法规范化及公信力,同时也是积极探索“三位一体+大数据赋能”办案模式的成功样本。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少禹表示:“大数据思维作为检察新理念,不仅是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趋势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我院将张军检察长对公益诉讼工作提出的深化智慧借助、用好用足数据资源,打通‘数据孤岛’这一工作思路进行了拓展,将大数据应用场景延伸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研发了‘电子卷宗平台’、‘云监督平台’、‘行政处罚数据库模型’等多个检察技术产品,运用系统方法,找到横向联动、高效协同的运用场景,真正实现业务的一体化,促进法律监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数字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红岗区检察院将充分利用好大数据这一丰富宝藏,挖掘好数据价值,做好‘大数据+检察’这一文章,继续深化检察技术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发挥平台优势,融合多方合力,持续擦亮‘红检信息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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